外 地 总 公 司 在 沪 办 理 开 设 分 支 机 构
 

1、 需提交资料

总公司: 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, 章程复印件1份,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,近期资产负债表原件 1份,

分公司负责人: 审查函 1份, 照片 2份, 身份证复印件 2份, 简历及联系电话 1份, 暂住证1份

分公司财务人员: 财务资格证及联系电话, 暂住证1份

分公司办税人员: 暂住证1份

2 、分公司经营范围内有前置审批项目的,需提供前置审批证书复印件1份(加盖公司红章)。

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工商局红章。

3 、其它注意事项

* 科技企业办理所需资料:三个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另增加法人照片2张。

* 特殊行业及经营范围需前置审批的办理所需资料:需提供市、区有关部门的批准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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